您当前的位置 :新疆人大网 >> 人事任免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免名单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更新时间:2021-05-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5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田湘利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田湘利简历


田湘利,汉族,196211生(58岁),江苏如东人,19818参加工作,19846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19957月武汉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法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1年8月至1985年4月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1985年4月至1988年2月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科副科长(1982.08--1985.07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学习);1988年2月至1988年7月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科科长、助理审判员(1985.09--1988.07全国法院业余大学在职学习);1988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1988年12月至1995年4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事处副处长;1995年4月至1995年7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事处副处长、正处级监察员;(1992.09--1995.07武汉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在职学习;1993.12--1995.07挂职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5年7月至1996年7月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1996年7月至1998年2月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院长;1998年2月至2001年3月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1年3月至2008年9月任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其间:2005.03--2007.10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07.11正厅级);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其间:2010.09--2011.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1年5月至2017年6月任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其间:2011.10--2013.09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任海南省三沙市委书记;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福建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2018年3月至20215月任福建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215月任现职。



(二)

任命朱文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帕尔哈提·肉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吐逊·肉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阿不都艾尼·买买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艾力哈孜·别克库尔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卡米力·赛麦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柯旭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阿里木江·阿西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牙生·司地克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郝磊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决定任命唐阿塔尔·克里马洪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

决定任命海拉提·巴拉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决定免去托乎提·亚克夫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决定免去弯海川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职务。

决定免去哈德尔别克·哈木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彦楼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厅长职务。

(四)

任命李阿丽(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阿布拉·买合苏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亚卉(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杨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庭长。

任命王江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

任命孟亚东为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依力哈木·沙比尔、古丽娜尔·木沙(女)、孙延军、赵曼(女)、米热古丽·乃比(女)、孟艳霞(女)、赵洪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牛勇、佐日古丽·麦麦提敏(女)、张韶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黄竹玲(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疆华(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阿迪利·阿布力米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司马义江·吾不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程春(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君(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高红(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艾尼瓦尔江·米吉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凤珍(女)、苗淼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有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康锦(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博拉泰·朱玛乃依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阿不都热依木·阿不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批准免去其沙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张廷贵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

任命比玛热·苏来曼(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卫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任玉梅(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检察员。

任命王秀平(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一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晶(女)、钱丽(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一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东华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三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邓彬彬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三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柴培党、董琼(女)、买尔旦江·艾尼瓦尔、曾辉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三师分院检察员。

任命张琳利(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

任命张华、岳笙熹(女)、周燕(女)、张慧敏(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阿依古力·阿布拉(女)为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吐鲁洪·牙合牙为库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吐尔洪·吐迪为沙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唐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安尼瓦尔·坎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彭新国、王敏(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买买提·沙地克、滑明康、努尔江·库尔班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八家户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侯树新、王彩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一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吴春红(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三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马静(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阿不都外力·阿力木的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