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日期: 2024-02-02

(2024年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祖木热提·吾布力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全面依法履职,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聚焦政治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良法善治,强化高质量立法;聚焦依法有效,强化高质量监督;聚焦履职为民,强化高质量代表工作;聚焦“四个机关”,强化高质量自身建设,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作出人大贡献。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古努丽·买提沙力

责任编辑:张亚娟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