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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更新时间:2021-06-17

4月至6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以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为组长的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组,赴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乌鲁木齐市等地及其所辖县市区乡镇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学党史知法普法 办实事教育惠民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被检地人民政府(行署)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汇报,与当地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全面了解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和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一行深入地市县乡村牧区20余所中小学校,进校园、进操场,进班级、进课堂,进宿舍、进食堂,实地看、广泛查、认真听、仔细问,全面了解义务教育公平普惠政策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质量管理和素质教育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了解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召开家长和教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10场次,与学生家长、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广泛进行互动交流,认真听取学校领导、家长和教师代表对一法一办法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征求对一法一办法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深入被检地中小学校70余个班级,发放问卷调查表250余份,详细了解中小学生五育教育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落实和中小学生减负等情况。

完成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

检查组在认真听取汇报后,还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规定动作,做到规定动作不减少,检查实效有提高。同时,突破常规检查手段,采用发放问卷调查表、临时改变检查路线、临时增加检查点位、不打招呼实地暗访、随机发问等自选动作进行检查,克服围着经典线路转跟着地方指挥棒跑的现象,努力挤干执法检查的水分,切实把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找全,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效性。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和熟悉了解当地教育教学现状等实际,此次执法检查活动还主动邀请了6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看望慰问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对一法一办法实施、落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开展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等情况的意见建议;委托巴州、哈密市、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对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意识和作用,不断增强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监督等依法履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