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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检查村级财务管理情况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更新时间:2019-06-06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木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组,于4 月25 日至5 月5 日,对自治县10 个乡

镇的20 个村委会2017 年和2018 年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各村委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资金支付管理,都能严格执行“村账乡管”资金拨付制度和报账审批制度,在资金使用上首先由村委会提出用款计划、民主理财小组(或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大额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主任书记审批、民主理财小组(或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报乡镇财经领导小组审定签批后予以支付。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充分利用村委会电子显示屏,滚动公示每一笔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程序,并在乡政府、村委会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每一笔财务收支情况等。在检查中也发现大石头乡大石头村、朱散得村、博斯坦乡、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无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收支报批手续复杂,乡镇财务人员严重短缺,村级发生的每一笔财务支出在乡镇报账时签批手续太多等问题,已提出相关建议提交有关会议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