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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免名单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更新时间:2019-09-22
(2019年9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品、吾买尔江·依布拉音为乌鲁木齐八家户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郭书军为莎车牌楼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王晓波为于田卡尔汉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李用华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

任命宗雅玲(女)、阿卜杜外力·阿卜力克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

任命马梅(女)、阿卜杜克伊木·萨吾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

任命赵录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宋国银、彭新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董海龙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刘余业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三师分院检察员。

任命杜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九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尹涛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批准任命张新东为双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李海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田彩霞(女)的阿克苏塔里木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康瑞兴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新民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尤国庆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苟瑞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郭建忠、刘丽(女)、赵建刚、安静(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滨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姚智玉、蔡雪亮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