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更新日期: 2021-11-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11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