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玉刚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1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玉刚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更新日期: 2023-01-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玉刚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1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玉刚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