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克拉玛依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克拉玛依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由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更新日期: 2021-07-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克拉玛依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由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