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

更新日期: 2023-07-27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



7月2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自治区标准化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定》《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正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上半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自治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度自治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自治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自治区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乡村振兴促进法》《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2023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治区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文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的视察报告、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玉苏甫江·麦麦提,自治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等列席会议。(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王娜 报道)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张亚娟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