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全面履行法规统一审议职责,全年召开全体会议12次,对62件法规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其中,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已审议通过自治区地方性法规19件,作出法规性决议决定3件,审查批准自治州、设区的市、自治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39件,立法成效日益明显,立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显著增强,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 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立法工作,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立法实际行动中。立足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党委中心工作,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开展环塔专项立法计划、“五大战略定位”专项立法研究,推动全面依法治疆各项立法任务落地落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2025年度立法计划、提请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
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各项立法任务,做好法规起草、调研、修改、审议等各环节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深刻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现实需要,统一审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守国家秘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等,不断完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理的法规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紧扣“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重大部署,统一审议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推动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落地落实,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民生、凝聚人心,统一审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鉴定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及“小快灵”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等,全方位保障各族群众在文化传承、教育、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权利,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全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同步开展涉及行政复议、不平等对待企业、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方面专项清理,提出法规修改和废止清单,通过打包和单项修废相结合,完成30件自治区法规和27件州市县法规的修废,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积极探索涉外立法相关工作,参加国际来疆参访团,赴瑞士参加国际劳工组织技术交流会等对外法治宣介工作,交流新疆人权等法治建设情况,批驳涉华涉疆谎言,以开放自信姿态宣传新疆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
捍卫宪法尊严和权威 维护法治统一
严格落实宪法规定、宪法原则与宪法精神,依法确定各类主体权利义务,保证宪法法律在自治区得到遵守和执行。带头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各级国家机关认真普法、带头守法,引导各族人民群众崇法向善、循法而为。完善监督工作制度,统一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进一步健全地方各级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制度机制。
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首次开展执法检查,起草的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执法检查等两件议案被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采纳。完成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在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和座谈汇报,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完成61件法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双报备”;完成报备37件规范性文件审查,对公民提出的10件审查建议启动审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督促全区14个地州市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全面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高质量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兵团5600余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部入库上线并动态更新,打造统一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
依法严格报批法规审查,将立法指导向前延伸至立项环节,确定报批法规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开展立法必要性论证,帮助把好立项关。法规审查中,依法严把合法性审查标准,指导开展可行性论证,提高立法针对性。指导哈密市、吐鲁番市围绕百里风区公路极端天气应对开展区内的首次协同立法,鼓励各地开展创制性立法,及时总结全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经验。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健全民主立法工作机制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代表议案办理与立法工作相结合,6件代表议案纳入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并积极邀请代表参加立法活动。依托立法咨询专家库和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备案审查研究中心等“外脑”,在立法后评估、涉外法治建设、备案审查研究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扩面,全疆形成以2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示范,26个自治区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引领,辐射带动全疆各地州市140余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协同发力的联系点“矩阵”,收集立法意见建议2000余条,有效发挥汇聚民意民智作用。扎实开展法治调研和宣传,及时通过新疆人大网和新疆人大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法规通过后及时召开法规新闻发布会,在《新疆人大》杂志发布法规解读文章,采取赴地州宣讲辅导等方式,增强法规的知晓度和实效性。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全面总结自治区7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历程,总结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新疆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成就和经验,特别是自1979年以来,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在维护社会稳定、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生态安全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取得的成绩,大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完成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12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做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有关专项小组重点任务。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逐一推动落实,做深做实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026年,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自治区党委部署的重点任务,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疆,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通讯员 王亚茹)
审核:张斌 终审:邱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