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举办2022年监察和司法业务工作培训班

更新日期: 2022-04-12

4月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视频形式举办2022年监察和司法业务工作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新局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青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深化之年。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认清职责和使命,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的各方面,切实把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开展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要坚持务实创新,充分发挥好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注重在提升立法质量、提升监督实效、创新开展代表工作等履职实践中体现责任担当。人大监察和司法业务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立足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的思路、能力和措施,不断丰富人大监察司法履职实践,推动提升工作质效。要恪守规矩,敬畏法律,敬畏纪律,强化自身建设,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时,立足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多做实实在在的工作,力戒形式主义。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热依汗古力·阿斯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秋丽分别作了题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新时代检察机关在法治新疆建设中忠诚履行法律监督专业职责》专题辅导。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立海主持会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的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的自治区人大代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州市地人大负责监察和司法工作的负责同志,及自治区各直辖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监察和司法工作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培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