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

更新日期: 2019-12-02

2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批准废止《自治区扫除文盲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建设创新型新疆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邮政管理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保护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人居环境绿化条例》《哈密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会议指出,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实际,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要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李学军、王永明、穆铁礼甫·哈斯木、董新光、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马宁·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赵青,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自治区监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地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我区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