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用法治力量推动新时代工会工作守正创新

更新日期: 2024-12-17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要继续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以法治化推动工会工作是实现好这一要求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保证。2024年1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同志在全国总工会十八届二次执委会议上强调,要“推动加大工会法实施力度”“建立健全与人大执法检查、行政执法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完善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法律监督制度 ”。
6月3日至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和自治区实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半年多来,自治区各级工会以此为契机,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取得了新成效,展现了新作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得到推广,一些长期困扰的老问题得到解决。一是各级地方党政更加重视工会工作;二是各级工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显改善;三是工会在助力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普遍增强;四是《工会法》的实效性有效提升,特别是自治区总工会高度重视执法检查结果运用,结合工作实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时期工会工作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运用法治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拓宽新领域、探索新方法,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聚焦“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难点弱项,总结普遍规律,力求工作实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把准方向。常委会对此项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同志亲自部署此项执法检查工作,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工会“一法一办法”,和基层工会同志及相关专家围绕工会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交流工作体会。全面准确掌握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会工作实际,做到了政策熟悉方案实;积极学习借鉴全国人大监督工作经验,探索运用“前期调研”监督工作方式,广泛考察不同类型企业单位,深入一线座谈交流,了解普遍现象,聚焦突出问题,分析一般规律,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和方向,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了查事有据方向明。
(二)调研广泛、重点突出。执法检查组坚持重点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在赴塔城、阿勒泰地区开展实地检查的同时,还委托伊犁州、克拉玛依市、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在当地开展检查,全程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职工代表深度参与,形成监督合力。重点围绕职工群众关心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如何入会、工资集体协商如何落实、基层工会作用如何发挥等热点难点问题,与基层工会组织、劳务派遣公司、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在了解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深入查找法律法规落实的不足和差距以及问题的症结所在,共梳理5个方面16条问题。主要是:新业态劳动者入会率不高;职工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障难,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不够,集体协商质量有待提高(企业“不想谈”、职工“不敢谈”、双方“不会谈”);工会依法履职效能有待提升;工会资产管理和经费保障不足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认真研究提出了6个方面的建议。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高质量执法检查报告。
(三)督促整改、推动落实。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组成人员集思广益,积极提出审议意见。会后,及时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转送政府、总工会研究处理。常委会加强跟踪监督,扎实做好人大监督“后半篇文章”,形成监督工作闭环,推动解决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执法检查成果运用,促进工会改革和建设不断深化


在常委会督促和推动下,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工会组织认真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工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取得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落实“一法一办法”的工作更加重视。各级党委重视程度普遍增强,政府支持力度普遍加大,工会依法履职能力普遍提高,职工权益保障法治环境普遍改善。
(二)各级工会法治化建设展现新作为。半年多来,“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广大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逐渐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逐渐形成,法治建设的群众基础得到巩固和加强。
(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率持续提升,“建会难”“入会难”的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自治区总工会按照“企业为主、平台促进,行业覆盖、区域兜底,网上入会”的工作思路,发挥多部门协同作用,推动全区“两新”组织建会数较2023年增加7170家,非公企业建会4520家,会员数增加7.46万人。坚持资源力量下沉,编制项目制建会经费2000万元,用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建会。拨付资金136万元,对市、县两级新业态工会联合会给予补助;自筹资金50万元,为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万份。截至目前,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达26.26万人,会员数增加4.71万人。同时,给1202家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给予专项经费补助1032.41万元。对2165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下拨全总和区总工资补贴5418.6万元,并督促指导各地给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缴纳“五险一金”,有力促进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稳定性。
(四)工会依法维权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职工权益保障有法可依、有山可靠。自治区总工会创新联合建立“工会+法院+检察+司法+人社”劳动法律监督机制,面向用人单位发布工会“一函两书”,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治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来,共排查4476家用人单位,解决欠薪问题涉及资金1.05亿元,涉及职工7016人。完善12351服务职工热线接诉即办工作运行机制,截至目前,累计接听热线电话41637个,派单14474个,办结14109个。新建“司机之家”160家。投入资金700万元,开展以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等为主要内容的“送清凉”活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项目清单”,与新业态平台合作企业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开展集体协商;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实现重点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正常经营、已建工会的百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较2023年提升5%。
(五)工会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为职工服务的硬件更“实”,软件更“灵”。资产和经费是工会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在各级党政协调、各级工会努力下,依法、妥善解决工会资产被其他部门、社区、企业等占用问题。按照“积极稳妥、产证一致、调配划拨”等方式,各级政府无偿划拨土地、房产,并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本级解决资金,支持工会新建、改建工人文化宫项目28个。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支持,累计投入6000余万元资金建成工会驿站7635家,其中,24小时智能化驿站1129个,边境线驿站507个,各级各类最美驿站1229个,服务各族职工群众580万余人次。各地州市通过政府联系会等方式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地州市总工会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召开协调会,地州市财政督促各县市财政将2024年2%工会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部门预算,工会经费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三、几点思考和体会


(一)要注重发挥工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五位一体”总体格局中,基层治理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密相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社会工作领域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等一系列部署,为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工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有着重要地位,在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提高职工素质、推动企业发展、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要注重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服务管理。当前,我国职工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们发现,这一群体行业组织分散、就业稳定性低、劳动关系复杂,普遍存在“自建小群”“同行成群”“同族成群”等问题,平时基本处于自生自灭、自我协助的游离、分散状态,容易形成社会稳定的隐患。通过工会,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既有利于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其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团结凝聚人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注重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矛盾频发,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其中,因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缺乏有效劳动保护、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损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引发的劳动关系矛盾呈现多发高发态势。为此,我们要支持和推动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以协商、和谐、沟通的办法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通过多措并举、持续用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严心鹏 供稿)

图片

编辑:古努丽、马安懿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