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将依法推进和保障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条例制定的背景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3]6号),要求开发区以管理制度改革、发展模式创新为主线,加快建设全国统筹、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现代开发区管理制度,推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科技自立自强、绿色低碳转型、协调平衡发展,努力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引领区。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级开发区4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和制度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二、条例制定的原则
在条例草案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经开区的区域特色、优势以及发展方向,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高定位立法。条例严格落实国务院批复文件关于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职能定位,以法规条文明确了经开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政策方向。
二是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条例围绕推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从发挥经开区经济建设主阵地作用、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带动南疆地区及阿克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引擎作用等方面予以规范。
三是坚持固化改革创新成果。条例将经开区在多年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管理模式、制度改革成果等,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下来,确保经开区内企业发展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四是坚持引领前瞻探索。条例不仅总结过去成就,更着眼于未来发展规划,将亟待深化或具有前瞻性的改革事项纳入法规框架,增强经开区的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例共二十条,主要围绕经开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服务保障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明确适用范围和功能定位。2015年国务院批准在阿克苏地区设立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条例坚持以国务院批复文件规定的“四至”范围为准,规定经开区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建设成为带动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二)优化管理体制和职能定位。管理体制是影响开发区向更高水平迈进的重要因素。条例明确经开区管委会作为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的派出机构,依法履行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统筹产业布局和审批投资建设项目等各种管理职责。同时,为解决好经开区和行政区权责不清、社会包袱沉重等突出问题,明确经开区聚焦经济发展的主责主业,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
(三)加强产业发展与创新驱动。条例结合经开区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规定经开区应当优化产业布局,重点发展能源化工主导产业,加快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创新是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经开区自设立以来,管委会通过优化管理架构、提升运营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突破,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经开区应当积极创新规划、管理、建设、运营机制,探索有利于经开区发展的运营新模式。同时,经开区高度重视科技创新,通过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举措,持续激发区域发展新动能。目前,经开区规模以上企业总数达到62家、专精特新企业9家、高新技术企业18家,拥有国家专利授权33项,条例规定经开区应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培育和支持力度,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四)打造数字园区和绿色园区。经开区通过数字平台建设、绿色低碳实践和数字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动数字园区与绿色园区协同发展,已于2023年将经开区打造成为全疆唯一一家碳达峰试点园区。为持续推进数字园区和绿色园区建设,构建智慧化、低碳化的园区体系,条例规定经开区应当加快数字园区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强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化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应当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和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与设备,加快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打造绿色园区。
(五)注重开放合作与要素保障。经开区在开放合作与要素保障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通过政策创新、服务优化和资源整合,一方面向外拓展空间,一方面向内夯实基础,利用地域优势和政策优势,加强横向联动与对口支援,同时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条例规定经开区应当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加大与援疆省市对接力度,推动与中东部园区开展项目对接、跨区域共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交流合作与跨境协作,引导企业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开发合作决定了发展的广度,要素保障则决定了发展的深度和可持续性,条例进一步系统构建了全要素、高质量的保障体系。一是土地要素方面,建立健全存量盘活机制,通过依法收回、协议置换等方式推动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资本要素方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并支持金融机构设立分支、创新产品,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三是人才要素方面,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激励等相关政策,在住房安置、医疗保障、教育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四是基础设施和数据要素方面,完善对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物流等传统要素的保障,同时特别强调了“技术”和“数据”等新型要素,体现了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前瞻性。五是制度与政务服务要素方面,优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规范监管,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及时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郭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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