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关于批准《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的决定

更新日期: 2022-03-31

(2022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