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2023-06-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