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2019年1月14日召开

更新日期: 2019-05-07

本刊讯 2018年12月28日至2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 月14 日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二的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办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工作部署,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实现了本届常委会工作良好开局。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2019年工作意义重大。要在2018年工作基础上,咬定青山不放松,聚焦总目标,做到“ 五个牢牢把握”,落实“ 五个明确”,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实现稳定发展双丰收、双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指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召开,这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完成好会议各项任务,把本次大会开成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军、王永明、穆铁礼甫·哈斯木、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马宁·再尼勒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任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地州市人大负责人,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李若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