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昌吉州举行。《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新疆首部系统性、整体性、统领性的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新疆科技领域综合性立法空白,标志着新疆科技创新工作迈入体系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发布会现场。阿依波塔摄
《条例》共8章68条,立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扣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条例》聚焦创新全链条、产业全领域、人才全方位、治理全维度,着力打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堵点、难点、痛点,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特色鲜明的法治体系。必将进一步激发全区创新要素、释放创新活力、涵养创新生态,为深入实施科技兴疆、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现场。阿依波塔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叶建勋介绍,《条例》紧密结合新疆区情实际,明确科技创新工作的原则和目标导向,聚焦贯彻落实“五大战略定位”,专章规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着眼落子南疆棋眼与兵地融合、军民协同发展,着眼科技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着眼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据介绍《条例》围绕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两大核心作出系统性、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强化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活科技创新“主力军”,夯实了人才第一资源,打造创新发展“强引擎”。
发布会现场。阿依波塔摄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赵为表示,新疆科技事业发生整体性、格局性变化,区域创新综合能力稳步提升。新疆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不断积蓄新动能,建设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同时,加强全方位科技创新合作,集聚更多创新资源,持续加快推进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下一步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强化普法宣传、法治保障与落实落地,加快建设科技强区。
发布会现场。阿依波塔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麦丽燕・司马义表示,《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新疆科技创新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新阶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立法后评估等监督手段,推动把法治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强劲动力支撑。
发布会现场。阿依波塔摄
本次发布会在特变电工重大装备创新成果展馆举行,这是发布会首次走进创新企业一线,将新闻发布阵地搬到科技创新前沿现场,以贴近产业、贴近企业、贴近实践的全新形式开展政策宣讲与权威解读,让科技创新法规宣传更接地气、更贴需求,以创新形式赋能政策落地见效。(陈新辉、阿依波塔)
审核:张斌 终审:邱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