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翻译处组织召开法律法规译文审定审读会

更新日期: 2023-04-08

4月4日至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翻译处组织召开法律法规译文审定审读会,邀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档案馆、新疆日报社、新疆大学的专家学者集体审定审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的维吾尔文译文。会议还特别邀请了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答疑解惑,确保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译文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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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翻译处全体干部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找准工作定位,紧跟国家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立改废”步伐,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法规翻译审定审读工作规则》,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翻译审定审读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法规宣传面,为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各族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供语言文字服务。继续发挥好法律法规翻译审定审读专家库作用,加强译文层层把关,打造法律法规译文“精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法律法规翻译工作,为推进法治新疆建设贡献人大力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翻译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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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古努丽·买提沙力

责任编辑:张亚娟

审核:冉海霞

终审:吴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