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自治县立法条例制定工作推进会

更新日期: 2023-04-1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新修改的立法法,规范立法活动,完善立法制度,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自治县立法条例制定工作,4月10日至1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召开自治区六个自治县立法条例制定工作推进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勤、报批法规工作处副处长刘姗及有关工作人员,六个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工作的领导、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提孜那甫乡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焉耆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就本县立法条例制定工作推进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作了发言。刘姗结合木垒县、焉耆县立法条例的起草工作,对如何制定自治县立法条例进行了讲解,并对各自治县立法条例草案的起草、审议、报请批准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立法条例制定工作有序推进。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立法条例制定工作开展情况、立法机构人员,立法工作开展、立法制度建设等情况,以及立法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周勤对自治县立法条例制定及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从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高度,认识立法条例对自治县地方立法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工作,高质高效推进立法条例制定工作。二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在立法条例中要始终坚持体现“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求,推动立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科学制定各自治县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丰富立法形式,选好选准“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项目。四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切实发挥好联系点身处基层、联系群众密切的民意“直通车”优势,广纳民意、广集民智。五要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加强立法工作人员能力培训,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健全立法制度,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会议期间,还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题讲座。周勤从新修改的立法法重大意义、修改内容、主要特点三个方面,对法规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对制定自治县立法条例应当体现立法法的具体规定、原则和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孜那甫乡人大代表联络站实地调研,详细了解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前往提孜那甫守边护边爱国教育馆、拉齐尼·巴依卡荣誉室等参观学习,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聆听了拉齐尼·巴依卡一家三代守边护边的故事,感悟三代护边员爱国报国、守疆护疆的精神力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