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为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民意,进一步做好法规案的审议工作,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二次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完善自治区物业管理领域法规建言献策。请于2026年5月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时 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5月8日
信函寄送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830001
传真:0991-5192914
电子邮箱:fgw202409@163.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二次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责任编辑:戴瑶贤 审核:张斌 终审:邱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