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的决定》的决定
(2021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的决定》,由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