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路面防滑 回应群众关切 ——"小快灵"立法实践之《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获批准

更新日期: 2023-10-12


“这是克拉玛依市201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条款最少、难度最大、付出精力最多的一个立法项目。”2023年9月28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原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戴步新如释重负,眼角眉梢满是笑意——这是他退休前的一大心愿。戴步新的感叹,代表了所有参与制定《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工作者共同的心声,也代表着克拉玛依市第一次开展“小快灵” 立法的探索和尝试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雨雪天气“滑溜溜”的路面呼唤防滑立法



克拉玛依地处新疆北部,冬季漫长,降雪较多。雪后的油城银装素裹、祥和宁静、美不胜收。但是在这份美丽背后,还隐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冬天下雪之后完全不敢走步行街那条路,全是滑溜溜的小地砖,一滑一个准。”“大理石铺在地上确实漂亮,但是下雨天太滑了,对我们老年人来说特别不安全。”克拉玛依市人大代表常富江在联系群众时,收集到很多对雨雪天气后“滑溜溜”的城区路面的“抱怨”。而在联系对口单位时,又了解到克拉玛依市目前没有相关防滑管理办法,“管不了”是常态。


6月,法工委组织市、区两级相关单位,各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筑工程企业等召开《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草案)》立法座谈会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常富江代表联合9位人大代表,对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报告认为,克拉玛依市部分公共场所为了达到美观效果,使用光面地砖、大理石等装饰路面,导致雨雪天气期间地面湿滑,影响市民出行安全。根据气象资料显示,克拉玛依市冬季时间较长,占全年天数约41%,在降雪期间城市道路路面时有结冰现象,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而克拉玛依市目前无相关防滑管理办法,对城市路面的防滑设计、建设、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法治制约手段。因此,通过立法解决城市路面防滑问题很有必要。


2023年初,在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常富江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强城市路面防滑建设管理的建议》作为克拉玛依市2023年重点立法项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此也非常重视,支持克拉玛依市在“小快灵” 立法方面率先探索。


当面锣对面鼓  “零距离”听取意见



2023年春天伊始,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开始对草案开展一系列调研和走访座谈。


法工委深入街道、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走访教育、医疗、社会福利、金融等机构,实地查看文化体育、科研院所、商业街等场所,发函征求立法专家顾问的意见建议,对规定草案文稿进行完善。6月13日,法工委召集有关部门对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同时,要求市住建部门组织对已建成的城区路面防滑值进行检测。6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草案)》。


7月,法工委深入街道、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草案)》立法调研


此后,法工委和相关单位在一次次调研、座谈和协调中形成共识:规定草案作为“小快灵” 立法尝试,很有意义。但对防滑涉及范围、路面防滑值标准、防滑建设职责、处罚条款要进一步论证,增强可操作性,确保立得住,能够解决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法工委还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示相关问题。


指出问题容易,从立法角度解决问题并不简单,背后是反复、严谨的立法斟酌。《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属于全国首创,既没有上位法指导,也没有其他省市的立法参考,较高的立法难度曾数次让工作停滞不前。“腿都要跑断了,讨论多了嘴巴也上火,书页翻得都卷边了,眼睛都看直了。”法制委员会委员和法工委工作人员经常这样自我调侃。


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调研组,在胜利路街道开展《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草案)》调研


8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凤堂带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街道、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专项调研,为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征集更丰富、更接地气的意见、建议。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经过大大小小37场次、600多人次的调研和座谈,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规定草案完成修改。2023年9月6日,克拉玛依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通过《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对规定给予充分肯定。


亮点纷呈  路面防滑从此“有规可循”



《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选取路面防滑作为“小切口”,全文共七条,简短清晰,可操作性强,是克拉玛依市尝试“小快灵” 立法的首次实践。


防滑涉及范围精准。在调研中,有意见担心将“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区路面纳入改造范围会增加负担”,还有意见认为“如果城区路面概念过大,不好操作”。在走访新疆油田公司和独山子石化公司的过程中,法工委仔细征求意见,将城区路面限定为“室外人行路面”,同时考虑到驻市央企的实际情况,明确“企业投资建设城区路面,参照本规定确定的路面防滑标准执行。”


市住建部门组织检测公司对已建成的城区路面防滑值进行检测


防滑建设标准科学。法工委要求市住建部门组织对已建成的城区路面防滑值进行检测。两家公司样检测报告分别显示城区路面防滑值(BPN)均大于50,最高为76。因此,依照住建部公布的建筑地面工程防滑的行业规范要求,参考已建成的城区路面防滑值抽样检测结果,法工委在规定中调低了城区路面防滑值(BPN),并规定为“应当大于等于50。”同时明确“坡道、楼梯踏步、无障碍步道、公交站台等特殊城区路面防滑值应当适当提高。”


防滑建设职责具体。调研中,有意见认为,防滑建设、设计为要。因此,法工委在规定第四条中分别明确了城区路面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防滑工程建设各环节中有关单位的职责,杜绝推诿扯皮情况发生,并完善相关防滑措施以及处罚条款。


处罚条款有理有据。法工委在规定第六条中明确了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养护单位、防滑责任单位的处罚,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对补充设定的两项行政处罚进行论证,保证处罚条款有理有据。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是全国相关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是克拉玛依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一部“小快灵” 立法,也是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次生动实践。(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 热依拉·斯迪克 供稿)




编辑:古努丽·买提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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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