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日期: 2024-02-02

(2024年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迪里夏提·沙依木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推动政治建设迈入新境界、依法治疆展现新作为、服务大局实现新发展、为民司法谱写新篇章、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扎实做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古努丽·买提沙力

责任编辑:张亚娟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