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记者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4部法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意义等进行解读,推动各项法规更好地贯彻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共8章64条,分为总则、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法律责任和附则。作为自治区数据领域第一部基础性地方法规,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充分发挥立法对数据工作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有利于推进自治区数据有序流通,激活数据要素活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让数据充分赋能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共29条,主要对机构改革后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农田灌溉和排水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条例的出台为加快自治区农田水利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该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共26条,从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宗旨、立法依据、保护原则、保护范围、各级职责、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该条例的出台,为守护和传承发展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有利于更好对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将为进一步增进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法治力量。该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条例修改主要围绕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支持保障,强化分级预防、规范专门教育等方面进行,共8章52条。条例的修改,为推进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预防体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史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