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 | 全过程人民民主精髓在“全”更在“人民”

更新日期: 2021-12-15


全过程人民民主精髓在“全”更在“人民”

汪 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三次提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髓在于这个“全”字,更在于“人民”二字,是对人民至上的生动实践和充分诠释。


“全”“人民”是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全局出发,继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


栗战书委员长要求,要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1939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给张闻天的信中第一次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概念,1944年10月,进一步指出:“为人民服务,不能是半心半意,不能是三心二意,一定要全心全意。”1945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将其作为党的宗旨。


《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人民”一词出现3186处。人民概念深入人心。1948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以示与蒋介石政权不同。”1960年6月,英国元帅蒙哥马利结束访华后在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撰文指出:“毛泽东的基本哲学非常简单——人民起决定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人民”一词出现545次。


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体现人民利益、传递人民心声、反映人民愿望、实现人民期盼、增进人民福祉,能够有效动员全体人民以主人翁的地位投入国家建设,所以这样的民主能够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是顺应时代、扎根本土、适合中国国情实际的民主形态,也为推动人类政治文明进步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论具有鲜明的中国实践特色和话语品格,它不仅是党带领人民开创的人类民主政治生活的中国特色实践方式,也是党在长期探索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形成的中国民主话语表达方式,对于在全球民主政治领域构建我国国际话语权和构建人类民主政治话语新秩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根本上解构了西方民主话语霸权,从而为构建人类民主话语新秩序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覆盖;贯通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协调;保障了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民主与法治相统一;巩固了我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团结和谐;坚持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国家治理与基层治理相促进;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作者为《中国人大》杂志社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