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行“关注群众身边事 推进物业管理和服务上水平”新闻发布会

更新日期: 2021-10-21

6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行“关注群众身边事 推进物业管理和服务上水平”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谢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建设厅副厅长周江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联络处处长李洁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联络处处长李洁: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自治区新闻办举行的自治区例行新闻发布会。

  加强和改进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受到了大家的关心关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工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女士,介绍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工作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谢冰先生和自治区住房和建设厅副厅长周江先生。请他们一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阿依夏木•玉努斯副主任委员介绍有关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欢迎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以及专题询问的关注,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前不久,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举行联组会议,就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是《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一种法定形式,将执法检查与专题询问的有机结合,是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的积极探索,丰富了监督形式、推动了问题整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

  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自2018年9月首次专题询问“亮相”以来,3年来进行了6次专题询问,从“问医”、“问学”、“问农产品安全”、“问公共安全”,到“问便民诉讼”再到“物业管理”,每一次专题询问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的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精准选题、创新方法、注重实效。此次人大常委会对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是对事关百姓民生的“问诊把脉”,有利于提升我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为了推进专题询问深入开展,本次专题询问探索运用了满意度测评方式,标志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管理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事关群众生活和民生改善,事关社会和谐和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17年7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履职尽责,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拓展物业服务领域,规范物业服务标准,维护物业市场秩序,物业服务行业稳步发展。根据2020年统计数据,全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2423家,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达到9.8万人,物业服务面积达到3.96亿平方米。物业服务已经由基础服务向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居家养老、快递代收等生活服务拓展。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和谐社区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本次专题询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物业管理能力不强、物业服务质量不高、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加大了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同时,创新监督形式,采用综合监督与联动监督相结合,现场答问效果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跟踪督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了专题询问的程序、现场问答的组织方式及评价办法,增强了专题询问的互动性,形成了求真务实的审议氛围和工作机制,从而推动和改进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询问于问,但不止于答,接下来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办理、有结果、有报告,让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问了不白问”“说了不白说”,让专题询问更有力度、更具权威,更好起到推进工作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推动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问题的解决,扎实推进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期盼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李洁:

  感谢阿依夏木•玉努斯副主任委员的介绍,现在进入媒体提问环节。提问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中新社新疆分社记者:

  感谢主持人,我是中新社新疆分社记者,请问谢冰一级巡视员,据了解,自2017年7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请问此次执法检查活动有什么特点,取得了什么成效?谢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谢冰:

  谢谢您的提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分三组分别赴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委托伊犁州、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这次执法检查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求为目标,将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的具体行动,作为正在深入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二是坚持有的放矢,深入学习《条例》9章93条全部条款,紧扣《条例》重点内容开展检查,坚持以法规为准绳,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听取汇报,切实以执法检查促进政府、企业、居民共同落实条例。三是创新监督方法,探索运用全面检查+个案走访、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明察+暗访的“+”模式,拓宽监督维度,夯实工作基础,增强监督实效。四是提高社会参与度。执法检查组所到之处听取政府部门专项汇报,实地走访社区与基层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务代表进行座谈交流,邀请15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和专家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充分听取意见、汇集民智。

  本次执法检查是一次“法律巡视”,在推动全社会深入学习推进法规的贯彻实施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准确地找到了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摸清了制度法规有效实施和物业管理的短板和不足。找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基础。通过将执法检查与专题询问和跟踪监督的有机结合,为有效解决查找出的问题,提升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需求,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法律的权威和人大监督刚性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谢谢。

  新疆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记者:

  感谢主持人,我是新疆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记者,请问阿依夏木·玉努斯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是如何考虑的?为做好此次专题询问,自治区人大人大常委会作了哪些工作?谢谢。

  阿依夏木·玉努斯:

  我首先回答您提的第一个问题。选好题是做好专题询问工作、取得监督实效的前提。大家知道,物业管理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小物业”牵动“大民生”。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跟群众需求,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今年年初就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列入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并积极推进。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加快推进《条例》的实施,推动物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群众在新形势下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新要求、新期盼。

  下面回答您第二个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的基础。此次专题询问,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执法检查前,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学习民法典、国务院和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听取政府汇报,梳理检查重点问题,拟定提纲,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基础。二是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在今4月上旬,赴有关地州市,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地贯彻落实《条例》情况。三是提交执法检查报告。报告结合实地执法检查情况,既反映检查《条例》落实的情况,又重点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四是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五是根据执法检查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梳理出物业管理工作中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专题询问采取现场答问方式进行,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部门负责人负责答问问题,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回答询问情况做出评价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后,根据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将持续跟踪监督政府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谢谢。

  工人时报记者:

  感谢主持人,我是工人时报记者,请问谢冰一级巡视员,请问此次专题询问重点对哪些问题进行了询问?取得了哪些效果? 谢谢。

  谢冰:

  谢谢您的提问。本次专题询问紧贴民生,就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物业收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小区环境等10个问题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认真负责的回答,提出了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本次专题询问工作采取功夫下在“问”前,询问会上见真章、将询问进行到底的举措,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强了监督实效。专题询问前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采取全面检查和个案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等,充分发挥了各种监督形式的特点,形成了监督的合力,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实践。二是提高了审议质量。本次专题询问是在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专题询问,询问现场既庄严又活跃,有观点碰撞、有思想交锋,问答双方充分沟通和交流,正确对待不同观点和意见,提高了专题询问会议的效能。三是有效推动热点问题的解决。本次专题询问从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委员和代表们秉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开门见山、直面问题,从物业服务水平、物业收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和小区环境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的询问。可以说,委员和代表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关切,政府的每一项回答都是向群众和社会作出的一份庄严的承诺。谢谢。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

  感谢主持人,我是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请问周江副厅长,在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专题询问中,住建厅负责人回答了哪些具体问题,请问今后将如何接受人大监督。谢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建设厅副厅长周江:

  谢谢您的提问。在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专题询问中,我厅主要回答了涉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加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4个具体问题。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多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为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物业管理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规范正确行使物业管理职责提供了有力监督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意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依法客观真实准确报告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加强汇报沟通,按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就物业管理工作作专题报告,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探索建立邀请视察制度,进一步提高落实人大监督工作要求的经常性和实效性。

  二是健全与代表联络工作机制。以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为依托,搭建接受人大监督服务平台。更加注重提升办理人大代表关于物业管理方面建议质量,加快规范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代表全满意。更加注重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收集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性的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是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要求。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物业管理工作决议、审议意见、专题询问有关要求,根据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以及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使物业管理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要求和期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谢谢。

  新疆日报社记者:

  感谢主持人,我是新疆日报社记者,请问周江副厅长,此次专题询问中指出了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时,要补齐物业服务短板的问题,请问,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工作方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周江:

  谢谢您的提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以专章形式明确了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19年以来,为全面推进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组织编制了《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规划(2021-2025)(送审稿)》,发布实施了《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坚持建管并重,完善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同步引入物业管理,巩固改造成果。下一步,为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根据《指导意见》,明确改造对象范围、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充分征询居民意愿、需求,优先对年代较早、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更多关注困难群体,优先考虑退休职工多、老年人比例高且养老设施配建不达标、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困难多的城镇老旧小区。

  二是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一是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整合,遵循规模经营、方便管理的原则,将相邻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享使用,合理整合物业管理区域。二是积极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巩固改造成果。

  三是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支持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由街道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实现物业管理。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准确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浓厚氛围。加强物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老旧小区居民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意识,营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良好发展环境。谢谢。

  新华社新疆分社记者:

  感谢主持人,我是新华社新疆分社记者,请问阿依夏木·玉努斯副主任委员,为持续推进物业管理工作,下一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什么方式继续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谢谢。

  阿依夏木·玉努斯:

  谢谢您的提问。您提的问题很有针对性,也是我们重点要加强的工作。落实好专题询问提出的审议意见,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关键。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各方面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一是运用好综合监督形式,持续监督强化问题整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致函自治区人民政府,持续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本次专题询问所提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并视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跟踪监督,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办理、有报告、有落实,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好人大协同监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的原则,针对物业服务覆盖率、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低的城市,自治区人大和各地人大将持续开展联合监督,督促当地政府有效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我们要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重要作用。认真办理代表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方面的议案和建议,保证让代表的“好声音”有回音、有着落。四是根据上位法和与时俱进的要求及时修订《条例》。结合《民法典》实施和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根据新业态、新要求及当前物业管理涌现的好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条例》修改的准备工作,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谢谢。

  李洁:

  好的,答记者问就到这里。欢迎大家继续关注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相关情况。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有进一步采访需求,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可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今天发布会的相关资料稍后放到自治区新闻办公共邮箱。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发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