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将以常委会“一要点四计划”作为全年工作的“任务书”“施工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要求,立足人大环资工作职能职责,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以法治力量推进新时代美丽新疆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着力完善环资立法体系
积极推进初次审议法规项目立法工作。开展《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初审工作,有效衔接上位法,推动解决我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突出问题。同时,配合做好备案审查初审和报批法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开展预备审议法规项目立法调研工作。开展《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开展《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推进城市治理能力提升,改善人居环境。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环资委相关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法规清理工作。
二、紧盯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在全国生态日,开展以检查《草原法》《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实施情况为主要内容的2025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组织好专题调研。开展以“乌—昌—石”区域为重点的天山北坡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调研,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供参考。开展好工作调研。开展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调研,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壮大绿色矿业集群的部署,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三、围绕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着力提升服务代表水平
认真做好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工作。深化代表建议分析报告成果运用,高质高效抓好环资类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持续提升人大代表对人大环资工作的参与力度,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环资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锤炼坚强党性、激励实干担当。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建设,适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增强履职尽责所必需的各方面本领。(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供稿)
2025年,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衔接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安排,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要点四计划”,抓住“国之大者”和“关键小事”,全力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配合做好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继续审议工作。制定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网络文明建设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争取2025年提请常委会审议。有序推进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修法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调研。继续对人大助力基层治理开展调研。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法》《自治区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
三、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
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灵活运用多种方式,邀请社会委联系的24名代表参与社会领域立法、监督工作。认真办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社会委审议的代表议案,加强对代表建议和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着力提高办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做到“懂人大、强政治”,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懂法律、精业务”,夯实法律知识基本功,练就业务工作硬本领,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做到“懂行政、善沟通”,健全和落实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做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懂基层、重实践”,持续改进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真正把情况摸清、 把问题找准、把对策建议提实,为常委会党组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做到“懂民心、聚民智”,走好群众路线、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供稿)
编辑:马安懿 审核:张斌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