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立法座谈会

更新日期: 2024-02-18

近日,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人勘查投入监督检查规定》立法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平新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紧紧围绕加快绿色矿业发展、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盘活利用的安排部署,通过人大立法形式,为促进探矿权人依法高效勘查提供法治保障。


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有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就立法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交流发言,并一致赞同此项立法工作进度安排,表示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上来,着力解决探矿权“圈而不探”的难点、堵点问题,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要坚持开门立法,深入开展调研,发挥立法咨询专家智囊团作用,让专家参与立法全过程,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要坚持统筹考虑,推进科学立法,不能就立法而立法,统筹考虑经济、社会等效果,做好立法评估,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要上下贯通,做好立法衔接,加强与国家部委的对接,征求自然资源部的意见建议,按照“不抵触”原则,对国家尚未立法的事项,通过地方立法先试先行;加强与各地州市的对接,了解基层所思所想所盼,提高矿产资源执法可操作性;加快出台规定,力争早见成效,注重“小切口”立法,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提高立法效率,做好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供稿)


责任编辑:张亚娟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