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辅导讲座

更新日期: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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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讲座,扎实开展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王学东主持讲座并讲话,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永江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法律属性、特色亮点和贯彻要求等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辅导解读。


王学东讲话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促进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其贯穿于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工作全过程。要结合自治区实际,加快推动自治区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以法治之力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贡献人大力量。


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为契机,进一步深刻理解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把法律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维护者、践行者、宣传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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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古努丽

责任编辑:戴瑶贤

审核:张斌

终审:邱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