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

更新日期: 2024-04-24

2024年4月23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唐阿塔尔·克里马洪主持会议,环资委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环资委联系的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监督管理规定(草案)〉的审议意见(草案)》和《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草案)》,通报了环资委近期工作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会议强调,制定《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监督管理规定》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加快推进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以小切口立法助力新疆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探索。要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依法推动解决矿产资源“圈而不探”问题。

《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群众呼声与期盼较高,因此,立法任务更重、要求更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统筹推进,全面完成两项立法任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大环资领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更好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供稿)



编辑:吐孙那衣·艾先

审核:冉海霞

终审:邱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