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增进人民福祉,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平新来带领调研组,于8月1日至11日赴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塔城地区、和田地区对自治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调研组在新疆人民会堂伊犁州厅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编辑:古努丽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