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2023年12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时,常务委员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召开会议的日期。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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