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对村医待遇的保障、多省份针对村医待遇提升推出政策……连日来,关于村医待遇的新闻,让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郭晓红倍感欣喜。
近年来,建设村医队伍一直是全国两会热点话题。2022年会期,有不少关于村医待遇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其中就包括郭晓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建议》。
这件建议直击村医待遇保障不足等问题,为农村医疗群体发声,案由翔实、案据充分、方案务实。当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电话和书面等形式给予答复。
吉木乃县乌拉斯特镇播尔克塔勒村村医阿娜尔古丽·马合苏提汗在村卫生室给村民进行身体检查。阿娜尔古丽·马合苏提汗 供图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答复中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地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乡村医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人员队伍素质和能力明显改善。
在郭晓红建议中关注的养老保障方面,目前已有16个省份明确了在岗村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湖南、贵州等省对在岗村医参加养老保险给予补贴。医疗保障方面,我国已经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民医保基本实现,村医可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关于逐步提高村医待遇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答复说,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一般诊疗费是乡村医生主要收入来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15元增加到2021年的79元;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1亿元,其中33.5亿元用于村卫生室,较上年增加0.8亿元。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答复中还表示,将继续做好村医培养培训,推动地方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和“乡聘村用”政策,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合理提高基层卫生人才薪酬水平,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稳定优化发展。
新疆方面,郭晓红了解到,2022年8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提出,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试验区内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的乡村医生,依法依规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为其购买医疗责任险,非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保障,乡村医生各类补助、补贴绩效考核后按月发放。
郭晓红表示,无论国家政策的持续发布,还是地方政府的有效推动,都显示着,村医这个群体越来越受重视,他们对待遇的诉求正一步步得到落实,这势必进一步坚定广大村医的从业信念。(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王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