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每一部法律都带着泥土气息,成为破解发展难题的金钥匙。”为进一步提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县立法工作水平,加强立法工作的指导与交流,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召开了2025年自治县立法工作座谈会。
此次会议聚焦自治县立法实践中的关键问题,汇聚各方智慧,旨在推动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自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和新疆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各自治县围绕2025年立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立法权限、立法技术规范、人员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积极创新,亮点突出。作为“江格尔史诗”的发源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这一珍贵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在推动江格尔史诗传承保护立法前期调研时,组织相关人员先后赴其他地州9个县专题调研,与当地文化部门负责人、传承人、学者、从业者等开展座谈会9场次,收集各方对于江格尔史诗保护传承方面的意见建议20余条,目前《江格尔史诗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初稿已完成。同时,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方面,构建了“1+3+5+N”工作机制。“1”即一个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与立法联系单位的日常沟通,开展好有关立法意见征询等工作;“3”即三个结合,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社区(村)“两委”班子工作、收集社情民意结合起来;“5”即五个平台,搭建展示县人大常委会立法成果,收集人民群众立法诉求,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普法宣传教育,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平台;“N”即以全县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和各立法联系单位为辐射点,采取以点带面、辐射全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方式,为县人大常委会科学立法建言献策。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打造立法咨询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站点融合立法信息采集点“三大平台”,为立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组建了由22名各领域专家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为立法工作提供专业的智力支持;建立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明确联系点工作职责和程序;人大代表联络站与立法信息采集点站点融合,建立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42个,有效解决立法工作中征集意见建议不广、不畅的难题,形成了人大主导、政府依托、专家把关、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单行条例起草工作机制。在立法实践中,坚持“立改废”并举,2025年5月1日颁布实施《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5月废止《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民族团结条例》《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宗教和谐条例》,并启动起草《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高质量发展贯穿立法工作始终,围绕“清洁能源集聚地、休闲旅游目的地”定位,聚焦新能源产业“双千双百双基地”建设等重点任务,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颁布了《木垒县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木垒县鹰嘴豆产业促进条例》和《关于促进建成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的决定》等,推动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鹰嘴豆全产业链销售额突破亿元大关,建成全疆首个县级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颁布了《木垒县原始胡杨林保护管理条例》《木垒县水资源保护条例》和《木垒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使“木垒蓝”成为一张靓丽的生态名片;颁布了《木垒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助力木垒县成为全疆唯一获批国家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自2024年成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坚持立法联络点与代表之家融合发展,设立县级基层立法联系点6个,组建了立法信息员、宣传员、咨询员“三员队伍”,制定了《木垒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工作规则》等工作机制,当年完成代表法(修正草案)等10件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工作,上报意见建议42条,被已公布的法律法规吸收采纳5条。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依托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资源,建立了“1+1+2+X”的基层立法工作网络(即1个自治区基层立法联系点、1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2个县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31个基层立法联系单位、12个乡镇基层立法联络站、25个村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确保立法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基层的声音。2025年,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同时,坚持立法和普法工作一体推进,活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将“法言法语”转换成“民言民语”。石人子乡依托《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创作了“棚子风波”普法剧,演出6场,让群众“看得懂、听得进”,实现了“立法+普法+执法”的闭环管理。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群众的心声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拓宽民主渠道方面,通过“定时征集+常态化征集”确定立法选题,从自治县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社会治理需求、人大监督和代表工作、群众关切中选题;通过“人大代表+不同界别”征求修改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工作途径,确定了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将61个乡镇、村(社区)代表联络站作为基层立法服务点,让“站点融合”成为人大代表工作和立法工作的新亮点。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针对自治县发展旅游城市定位,颁布实施了《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激发旅游市场内生动力;颁布实施了《自治县石头城遗址保护条例》,为自治县文保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科学编制《塔什库尔干县2026-2031年立法规划》,发挥提孜那甫乡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分类召开座谈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建立立法项目库,目前正在开展立法项目前期工作。同时,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评估,组织有关部门、各级人大代表、部分人民群众等各行业各领域参与的执法检查队伍,对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营商环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多领域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询问8次,通过政府信息网公开、在公众媒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开展专题询问2次,将汇集整理的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在座谈交流环节,各自治县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在立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如自治县在立法中能否设置行政处罚、立法能否采用决议决定形式等。新疆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为各自治县立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针对各自治县普遍反映的法工委人员不足、立法能力较弱的问题,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表示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各自治县法工委立法工作的指导,帮助提升立法工作水平。
新疆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勤表示,各自治县要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区分轻重缓急,坚持立改废释并重,确定立法项目要从现实需要出发,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实施性、补充性的立法要注重从“小切口”“小快灵”入手,突出主题,措施务实,要强化立项论证,把握好立法的时机和空间,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