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博州、塔城开展执法检查

更新日期: 2022-06-17

5月30日至6月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托乎提·亚克夫率领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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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博州,执法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州人民政府、精河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检查组成员围绕《条例》职责落实、组织机制、宣传教育、兵地军地融合等方面开展询问,博州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详细解答,同时,查阅档案资料,对农村、城市居民开展访谈和问卷调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精河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检查指导;在精河县康宁社区、精河县肖乃村检查宣传《条例》、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情况;在精河县第二中学检查混班混宿、实施青少年筑基工程情况;深入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四团托里社区检查民族团结进团场、进连队活动和兵地联动创建情况。在温泉县团结清真寺检查宗教活动场所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在守边戍边队温泉县浩图尔哈队检查军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在温泉县“五馆一心”、托布秀尔非遗传承保护、河谷林景区检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基层文化场所、进旅游景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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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塔城地区,执法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地区行署、塔城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通过询问、查阅档案资料、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塔城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塔城西部公司检查民营企业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企业党建、爱国主义教育情况;在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巴克图口岸检查边境管理、民族团结落实情况;在塔城手风琴博物馆和油画馆检查公共文化机构通过文化润疆落实民族团结的情况;在塔城市第二小学检查民族团结示范班级、示范科室创建工作;在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哈尔墩社区检查社区志愿服务、创建民族团结家庭、单元、楼栋情况;走进由6个民族组成的民族团结模范家庭哈力旦家,倾听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走进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沙勒克江家,检查指导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在裕民县江格斯乡检查红色教育和民族融合情况;走进几十年如一日救助各族群众的牧民医生、全国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吾哈斯·苏来曼家,了解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在巴什拜展览馆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情况。在额敏县桥东社区、纳仁恰汗库勒村检查基层服务管理、发展民宿等乡村旅游业态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在马新华文化大院检查村队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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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专门到基层人大、人大代表“家室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了解情况。每到一处,都深入当地代表活动阵地,与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深入交流,了解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下发的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在精河县人大代表“家室站”了解代表进站和履职情况;在精河县肖乃村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群众的主要诉求、矛盾和代表作用发挥情况;指导温泉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和“四个机关”建设情况;在温泉县博格达村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四级人大代表和乡人大主席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基层人大履职情况;在裕民县哈拉布拉乡代表联络站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和代表反映解决问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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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领导,塔城地区人大工委、行署领导陪同检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李赫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