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1月4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

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自治区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决议》《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9日在乌鲁木齐召开;表决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红梅辞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的决定》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


主 任: 祖木热提·吾布力(女,维吾尔族)


副主任: 王明山  李宁平  托乎提·亚克夫(维吾尔族)  迪力夏提·柯德尔汗(柯尔克孜族)  平新来  王国和  买买提明·卡德(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成员

书   记: 祖木热提·吾布力(女,维吾尔族)


副书记: 王明山  李宁平 


成   员: 托乎提·亚克夫(维吾尔族)  迪力夏提·柯德尔汗(柯尔克孜族)  平新来  王国和  买买提明·卡德(维吾尔族)  赵天杰